01GRI全称是General Rate Increase。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因为港口、船舶、燃油、货物或者其他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公司的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船东为补偿这些增加的开支,于是加收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
02PSS全称是Peak Season Surcharge。这个费用一般在旺季货运比较繁忙的时候很多船公司都会借故收取,跟我国的“春运”涨价有点类似。每年的4-11月份一般为世界货运的旺季。
全称是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意为紧急燃油附加费。EBS属于海运费的一个附加费,和海运费一样一般用美金结算。如果是FOB条款,这个费用应该由收货方承担,而不是发货方承担,因为EBS不属于FOB当地费用。这个费用可以到付,也可以预付。
EBS一般是在国际原油价格快速攀升,船公司觉得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由于行情不旺又不方便及时上涨海运费的情况下,为了弥补快速上涨的成本,而临时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04
THC全称是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可进一步分为 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起运港码头操作费和 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 目的港码头操作费。
全称是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 本地收货费/原产地收货费/原产地接货费。这个费用比较复杂,和码头操作费THC既有区别又有联系。ORC只在华南地区主要是广东的港口有,THC则在所有港口(包括广东的港口)都有。ORC和THC只收取其中一个——如果收了ORC,就不会再收THC。如果收了THC,就不会再收ORC。ORC专门针对从华南地区各港口启运,目的港为北美、中南美、欧洲和北非等这些远洋航线。华南地区各港口去到其他目的港的比如东南亚则跟其他地区的港口一样,只征收THC。
全称是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港口拥挤或特别繁忙时,船舶的等待时间和船期就会延长、拖轮费等靠港费用也可能增加,就会造成运输成本大幅增加,船公司为了弥补这个成本损失,就会向托运人收取港口拥挤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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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全称是Container Imbalance Charge,有时也称为Container Imbalance Surcharge。这个费用是由于贸易量的不平衡或季节性变化导致货流量和集装箱的不平衡,船公司为了弥补调运空集装箱的成本而加收的一个附加费。
DDC全称是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在DDU、DDP等条款中,这个费用才有卖方/发货方shipper负担,否则都是由买方/收货方consignee支付。比如CIF条款-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目的港一切费用包括DDC均由方/收货方承担。
HLA全称是Heavy-Lift Additiona,也叫做Surcharge For Over Weight。指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了一定的标准(不同货代或船东所规定的标准可能不一样),需要特殊设备(如重型吊机)或者特殊操作(如需要垫料、加固材料和人工进行捆绑或加固),装卸作业比较困难,或在船舶积载上需要特殊处理,为了弥补增加的操作成本而收取的一个附加费。
一般为超过2吨、3吨或5吨就算超重。超重附加费按照重量计收,重量越大,附加费越高,如果要转船,则每转船一次,加收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