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查对材积,除将原木检尺长带0.52m编在一起外,还编制了专业用木材材积表,对表的编排形式也做了一些改进,即由原来4个径级编成1个组合,组合与组合之间的经极材积采用给体字相间,改为现在的经积不分组合,双厘米数惊悸的材积采用加灰底的排列方法,这样将单厘米经纪和双厘米经纪的材积明显地区别开来。本文为大家介绍常用木材材积表和短原木材积表。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 检尺径自4~12厘米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确定。
2、 检尺径自14厘米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确定。两式中:V---材积,立方米;L---检尺长,米;D---检尺径,厘米。
一、常用木材材积表(GB4814-84)
二、短原木材积表
三、木材材积表查定方法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